房地產「實價課稅」明年將跨出重要的第一步。財政部督促地方政府,將房屋評定現值「朝市價方向調整」,做為未來實價課稅的基礎。內政部也要求,後年起,土地公告現值應達市價九成,讓土增稅趨近實價課稅。
財政部官員坦言,房屋評定現值和土地公告現值一旦趨近市價,未來售屋者的稅負將會大增。
假設:台北市大安區不動產售價三千萬元,取得成本一千萬(房屋評定現值兩百萬、土地公告現值六百萬);經過試算,實價課稅須納稅兩百萬、推估所得課稅則僅為卅八點四萬,兩者差距五倍。
為達實價課稅,財政部自民國一百年起,下令五區國稅局「實價查稅」,鎖定台北市大安、信義、中正、松山和新北市板橋、新莊等交易「熱區」。官員證實,北市售價逾三千萬、新北逾兩千萬,「國稅局必查!」
現行所得稅法規定,售屋利得以實價課稅為原則;若無法出示買賣成本,國稅局也查不到實價,納稅人才可依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,推估所得課稅。
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說,國稅局實價查稅原則是「抓大放小」,台北市若「售價超過三千萬」或「房屋評定現值超過四百萬」,符合其中一項條件,國稅局都會查稅。
他進一步表示,國稅局會查核建商、地政事務所的買賣契約,以及銀行貸款資金,「如果有人具體檢舉,國稅局也會查」。
至於實價登錄能否成為課稅依據?王玠琛指出,實價登錄只是區段資料,不是具體個案,「不可能成為課稅依據」;稅法明定實價課稅為原則,國稅局不是因為奢侈稅或實價登錄才實價查稅。
財政部長張盛和說,只要查得到,房屋交易本來就是實價課稅;公告土地現值若接近市價,課徵土地增值稅,房地分開計算,「這是比較容易達成的實價課稅」。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說,實價課稅已有基礎,「奢侈稅就是實價課稅」;財政部明年起將透過稽徵業務考核,督促各縣市調整房屋評定標準價格,讓不動產交易課稅逐步接近實價。
新聞辭典/實價課稅
‧不動產的實價課稅原是指土地、房屋交易以及持有皆以實際市價課稅,與目前土地交易僅課徵契稅、房屋交易依照評定現值課稅不同。
此外,奢侈稅是針對兩年內的交易課稅,因此官方很早便定調,未來實價課稅也是針對交易時的實價價差課稅,而非對「持有的房地產以市價課稅」。
內政部推動「實價登錄」時,當時的財政部長李述德曾表示,「實價登錄」和「實價課稅」都是實現「居住正義」的一環,但「實價課稅」並非一步到位,必須有社會共識後,才能去做。
但在實務上,國稅局已將「實價登錄」和「實價課稅」巧妙地串接,實現部分的居住正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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